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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批新规实施  月入万元有望“零个税”

2019-01-02 09:54:45    证券日报  参与评论()人

2019年1月1日,在财经领域,包括六大个税抵扣、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多种抗癌药原料实行零关税等一批新规正式实施。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假如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额为10000元,以起征点为5000元、个税抵扣5000元(子女教育扣除2000元、住房贷款利息扣除1000元、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计算,应纳个税为零。当然,纳税额因人而异,要看个人的工资收入和能够享受多少专项附加扣除。

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从纳税人角度来看,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意味着将来职工社保的缴费基数需要与个税的征缴基数保持一致。这对于上班族来说,无疑将释放长期利好。

创投个人合伙人税负只减不增。从2019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此次创投基金政策将极大促进创投行业稳定发展,有利于稳定投资者的信心,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改革,工资总额与国企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等挂钩同向联动、能增能减,职工工资收入将与其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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