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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商誉:上市公司一个会计科目怎样演化为“大问题”的(4)

2019-01-09 09:30:0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从关联方并购资产,在会计准则中叫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这一类型的并购溢价不计入商誉,而是冲减上市公司资本公积,从而减少上市公司净资产,这种溢价向控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直接掏空上市公司的做法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比较多。

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大股东手中股票获得流通权,市值管理提上日程。尤其2014年和2015年监管层面资产重组、并购的限制政策放宽以来,2015年及2016年A股上市公司并购案“井喷”,以并购重组启动市值管理大行其道。会讲故事的公司估值越高。于是,大股东套现手法,由通过关联交易直接掏空上市公司,变成了间接地以减持和质押套现离场。

那么,为什么同一控制下合并没有商誉,而非同一控制下有商誉呢?资深会计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因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还有一个母公司或者称“集团公司”,交易产生的价差属于“同一控制集团”内部的价差,交易溢价冲减的是上市公司单体报表的资本公积,其正向差与母公司的负向差合并,一正一负,在合并报表两相抵销,合并报表账内作平,所以不存在商誉,也不存在利用商誉手段调控利润和上市公司股票估值。

而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市公司自己就是母公司,溢价价差只能以“商誉”的形式挂账,并待后续处理。

由此,监管政策及会计准则变革深刻影响了大股东、上市公司的行为方式和整个资本市场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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