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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商誉:上市公司一个会计科目怎样演化为“大问题”的

2019-01-09 09:30:0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还从来没有哪一个具体的会计科目,像2018年末和2019年初冬春之交的“商誉”这样备受瞩目。

2018年以来,上市公司坚瑞沃能46亿商誉减值、证监会万字长文剑指商誉、1.4万亿商誉破A股记录、财政部发起商誉由减值改摊销讨论等事件和新闻报道,令会计学界惊讶地发现,商誉及其会计处理——这个会计界的专有名词和特定会计科目,正在被人们津津乐道,广为研讨。

作为记录经济实质的一项专门技术,会计从来就不是一门象牙塔里的学问,从散户到巴菲特,从个体户到大型金融机构,从地方政府到中央高层,财报和会计向来是投融资决策、经济政策、宏观调控赖以形成的基石。

监管和政策层面的重视,一方面表明悬顶的商誉压力之大;另一方面表明会计准则变革之风正在吹起。

那么,就A股上市公司而言,商誉是怎样形成的?为何人们谈商誉“色变”?商誉在会计准则制定历史上有过怎样的变化?为什么以前A股鲜见人们谈论商誉?

商誉是如何形成的?

无并购,不商誉。商誉的形成,是通过企业溢价并购产生的。

假设A上市公司并购标的公司B,并购完成后,B将进入A公司的合并报表。B 公司是以其可辨认资产和负债项目并入合并报表的。或者通俗来说,B 公司是以其账面价值并表的。

可是现实情况多是,A公司溢价购买B公司,那么超出B公司账面价值的溢价部分,或者说合并价差,就是商誉,或称为外购商誉。

也就是说,商誉是基于购买时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形成的购买成本,若干时间后,一旦被并购标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作为资产负债表左边的商誉减损,必然要通过表右边的利润或所有者权益减损来实现报表两边的平衡。

一旦公允价值下折,那么商誉要么减值,要么摊销。中国在2007年新会计准则颁布以前,商誉后续处理采用强制摊销,一般摊销期限为20年,特殊情况也有40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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