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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银行异地非持牌经营:写字楼里挂“水牌”,银行联系处摇身做业务(2)

2019-01-03 17:21:2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挂‘水牌’是早些年的现象,现在监管不允许,风险大,牌子都拿掉了。一般是接到属地监管局通知后,陆续向分支机构合并。”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彼时,在2017年原银监会掀起的“三三四”监管风暴中,各地治乱象陆续进入高潮。两年间,以上海为代表被业内称为清查异地非持牌的领头羊,比较有效地清理了诸多乱象,“起了个好头。”一位地方金融监管人士说。

与此同时,各地原银监局也都对所属的中小银行提出要求,责令把设在大中城市的变相业务部门撤回,或并入当地持牌分支行。例如,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近期一些股份制、城商行的在京资金中心、大客户部,包括信用卡中心的在京营业机构都已经陆续撤回或并入在京分行。

不过,虽然前期各地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是进展不一。主要原因是一些写字楼里的“水牌”机构很难查,地方政府和地方监管机构也不好一网打尽。

据一位监管人士称,由于监管半径长,当地持牌分行虽然被纳入监管,但是非持牌机构所在地的银保监局却没有监管权,也不知道他们是否存在;同时,总部的监管机构鞭长莫及,只能通过总部间接性提出一些要求,相对而言,监管成本较高。此外,不排除一些银行高管,有意利用监管漏洞和管理不到位的现状,做一些违规的事情。

目前的现状是,一旦出现问题纠纷,法院往往会站在保护消费者与客户立场,与此同时,问题暴露时,银行总部将会遭到监管处罚,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此次,银保监会明确,赋予所在地监管机构监管约谈、下达监管意见书、监管通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权力。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说,《意见》在监管内部呼吁很多年,终于出台可以看作是监管补短板(补制度短板)的举措之一,有利于目前依然存在或未规范的机构抓紧最后时限合规。如果过渡期结束后还存在上述乱象,总部和非持牌金融机构都将属于违法设立金融机构,如果根据商业银行法应该是重罚,还会对高管进行严厉处分,均属于十分严重的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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