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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农商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2018-12-18 18:16:33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12月13日,吉林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对长春农村商业银行(下称“长春农商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吉林证监局指出了长春农商银行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中存在的5个问题:一、未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二、未建立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的方法体系,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产品进行风险等级划分;三、未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未制定与适当性内部管理有关的客户回访检查、评估与销售隔离等风控制度,未对购买基金的客户进行回访;四、未能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五、零售业务部和合规部未在宣传推介材料发放前出具合规意见书。

吉林证监局要求长春农商银行应对上述问题作出认真整改,并于2019年1月18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官网资料显示,长春农商银行于2009年7月29日正式开业,是一家立足长春、走专业化、精品化之路的中小企业伙伴银行。截至2017年末,长春农商银行资产规模709.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436.5亿元,贷款余额226.2亿元,拨备前利润8.6亿元,不良贷款率1.8%,资本充足率11.8%。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长春农商行二季度信息披露,截至今年6月末,长春农商行的资产总额为793.68亿元,负债总额为739.19亿元,较年初均出现小幅下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颇大,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3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02%;实现净利润3.7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60%。利息净收入2.5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17亿元,降幅45.78%;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0.4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19亿元,降幅74.38%。

这不是东北地区农商行首次因基金销售违规被处罚了。今年7月末,吉林证监局曾对另一家银行———吉林九台农商银行(6122.HK)公示了监管措施。根据官网,吉林九台农商银行成立于2008年12月,是东北地区首家农商银行。2017年1月1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成为继重庆农商银行后在香港上市的全国第二家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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