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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红线要遵守不得间接突破
为了防止地方对PPP项目大干快上,确保财政可持续性,财政部设了一条财政承受能力10%的红线,即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近些年财政部一直加大10%红线监管力度。
但部分PPP人士认为10%红线一刀切并不科学,而且对10%具体怎么测算也有不同看法。
对此王毅表示,对地方政府10%的财政承受能力也要有个客观的认识。几年摸索下来,财政承受能力10%的红线是共识。8%是不是更好更谨慎?12%是不是能干得多一点?这不是爱因斯坦发现的精巧公式,没有人完全说得清楚,只是一个经验数值。但既然有共识,就要遵守。
他表示,目前10%的分子、分母限定在一般公共预算。一些地方同志建议,将分母扩展到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资预算在内的“四本预算”,目的是做大规模。但做大规模的方法,最简单的是直接提高比例,比如提高到20%。为什么不行,主要还是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四本预算”的钱各有各的用途,不少地方社保基金已经有缺口,用社保基金做分母显然不合适,土地出让收入也已经安排了很多项目。因此,要坚持10%的比例,坚持分子、分母都是一般公共预算。
王毅说,10%是财政承受能力的红线,是政府承担PPP项目支出责任的“天花板”。2017年全国财政支出20万亿,扣掉一些不干PPP的发达地区,按10%的比例计算,财政承受能力的上限还不到2万亿。财政承受能力和投资额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的关系,财政承受能力的2万亿并不意味着投资额是2万亿。考虑到使用者付费和项目自身经营性收益,项目投资额比10%的财政承受能力要大得多。
另外,由于去年底以来的PPP项目清理整顿,一些金融机构将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的项目,作为是否规范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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