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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大力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市场上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未来支出责任是否属于政府隐性债务一度有争议,而这对PPP模式发展至关重要。
11月22日在上海举办的第四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给这一争议划上句号。他在主旨演讲时对包括第一财经在内听众表示,依法合规的,10%限额以内的PPP支出责任不是隐性债务。10%的红线不能破,绝对不能破,同时也是一个好的信号,我们把PPP财政支出责任,当成政府和社会签订的合同的依法合规的,必须要纳入预算。政府要带头履约。
对此在场观众用一片掌声表示支持。
PPP未来支出责任是否属于政府隐性债务时有争议。
对于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两类项目,地方政府在PPP项目长周期运营中需要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尽管付费多少往往与服务绩效挂钩,但PPP业内人士担心,如果对于此类支出责任没有纳入中期财政规划,或者虽然纳入,但实际上不能逐年安排预算,就会导致政府在PPP项目合同下无法履行支付义务,最终形成政府债务。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PPP财政“支出责任”是承诺未来的支出,未必形成债务,只能作为判断财政支出未来“刚性”程度的依据,如果财政未来年度如约支付,就不会形成债务。
因此合法合规的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虽然被官方明确了不是政府隐性债务,但是应该加强监管,以更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可能发生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财政部为了控制这一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性,此前已经明确了财政承受能力10%的红线,即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近些年财政部一直加大10%红线监管力度。
在遏制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大背景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未来支出责任是否属于政府债务时有争议,而最新的《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下称《负债准则》)则给这一争议划上句号
为了全面摸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和相关资产,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已经设立了地方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http://lfpt.mof.gov.cn),近日各地正按相关要求填报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