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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升级版“飞地” 深汕特别合作区还要迈过几道关(3)

2018-12-24 09:30:5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刘兴贺说,接下来肯定要编制方案,这就涉及一个问题,即收入和支出状况。

首先在收入方面,目前合作区主要的收入来源除了土地出让金,就是深圳拨付的扶持资金、以深圳国企为主的企业投资、广东省政府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以及国家的各项政策性补助等。在税收这一块,虽然已有部分企业入驻合作区,但是已经盈利的企业还很少,税收自然也少。

其次,合作区的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兴建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社保、产业扶持等,条目繁多。合作区转由深圳全面主导后,外界推测,支出标准会逐步向深圳看齐。

事实上,上述迹象已经显现。今年8月,深圳市一位副市长就在当地的一场论坛上表示,合作区内所有居民将转成深圳户籍。

但刘兴贺也提出:“目前合作区收入不多,但支出不少,钱够花吗?此外,在收入不多的前提下,居民的社会福利、社会配套、财政支持等的标准该如何制定?是按照深圳原关内关外两套标准,还是制定新标准?尺度并不容易把握。”

2021年后财税如何分成仍未知

另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是,合作区的财税将如何分成?

《方案》规定,合作区税收实行属地征管、就地缴库。来源于合作区的省级应分享收入通过调库上划省级。2020年前,省财政从合作区获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额补助给合作区;深圳、汕尾两市不参与合作区财税分成,全部留给合作区;华润海丰电厂等7家原有企业税收分成比例,按原规定和协议执行。2021年后的财税分成方案再行研究。

也就是说,2020年之前合作区的财税分成方式很清晰:老企业的税收按照老办法进行分成,但对于新的入驻企业,深圳和汕尾不参与税收分成,直接留给合作区。不过,2021年之后,财税如何分成,仍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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