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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升级版“飞地” 深汕特别合作区还要迈过几道关(2)

2018-12-24 09:30:5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飞地经济”是指不同行政地区打破地域管辖限制,“飞出地”一方将产业项目安置到行政上互不隶属的“飞入地”园区内,通过约定利益分享机制实现互利共赢。近年来,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飞地”模式越来越多、遍地开花,但是可示范的案例并不多。

深圳市委党校副校长谭刚认为,特别合作区是“飞地”模式的升级版。他对第一财经记者说:“过去‘飞地’更多的是指产业园区,一般由输入地划出一块地,由输出的城市来主导,但是主导的通常是产业布局和发展。但是这一次,合作区在面积上就不寻常,而且深圳在主导范围上不仅涉及到产业布局,还包括社会管理等多方面,这很罕见。”

财政支出标准难定

2015年7月,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服务规定》。合作区的运作有了“基本法”,也由此迈上了发展的快车道。

目前,合作区进入了大开发大建设阶段,已有多家龙头企业入驻、拿地或是项目落成。去年第一财经记者实地探访时就已发现,合作区内工地众多,越靠近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为中心的行政中心的区域越是如此,一座座高楼正在拔地而起。在强大的开发力度下,由小镇构成的合作区正在向都市化迈进。可以预见的是,深圳正式全面主导后,开发的力度会持续加大。

与机遇相随的是挑战。比如说,合作区的财政移交给深圳后,当地的支出和收入该如何调整?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公共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兴贺说:“此前,合作区的财政体系独立于深圳,金库和预算都不属于深圳,但是在体制机制调整后,合作区的预算将交由深圳管理。”

根据2017年9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的《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下称《方案》),在财税管理上,合作区财税纳入深圳市区财政体制范围,由深圳市全权管理。合作区财政预决算汇总纳入深圳市本级或其下属的行政区预决算。省人大以适当方式明确由深圳市人大审议合作区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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