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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思考︱中国成品油消费税需要从生产侧转到消费侧

2018-12-20 09:27:00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税制改革一直都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的重点话题。近年来,中国消费税改革正在稳步推进。由于成品油消费日益重要,中国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势在必行。

国外成品油税收制度与国内在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中国把它叫做成品油消费税,国外市场则称之为燃油税,基本原则是燃油税可以缓解成品油的空气污染等外部性问题,被视为有效的调节手段。国外对成品油市场和燃油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税收效果和最优税率的探讨,同时兼顾税率对经济与环境的影响。从实际情况看,国外成品油燃油税征收与管理体系都相当成熟。

相比之下,中国成品油市场税收改革起步较晚,消费税制度与征收管理体系相对薄弱,一直存在诸多问题。因此,中国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笔者将主要从资源丰富的美国与资源匮乏的日本进行比较,或许能从中得到一些借鉴启示。

能源思考︱中国成品油消费税需要从生产侧转到消费侧

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燃油税,并形成系统的征收体系。美国是较早开始征收燃油税的国家。美国联邦政府规定的燃油税是价内税,其征收对象范围广,不同油品间税率存在较大差异。美国汽柴油的征收环节集中在销售环节,基本上只有进入销售环节才需要缴税。此外,美国各州政府还额外征收地方税,各州和地方的燃油税也千差万别,基本上是“一州一税”,且税额大多高于联邦税。相比之下,中国目前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狭窄,仅有汽油、柴油、石脑油等7个税目,课税环节单一且靠前(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

日本成品油的税收同样值得参考。日本成品油消费税分为特定消费税和一般消费税(也即增值税),其中,特定消费税由汽油税和柴油交易税组成;从税收管理权限看,又可以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汽油税涵盖中央税和地方道路税。按照流通环节划分,日本规定生产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归为中央税,而地方则具有流通环节的征收管理权限。相比之下,中国成品油消费税由中央统揽,税入全部归于中央,由于无法享受这部分税收,地方政府往往缺乏监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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