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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募”超级牌照来了!理财子公司新规十大看点

2018-12-03 11:43:2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新规靴子落地后,此前征求意见稿中对于理财子公司的相关规定终于板上钉钉。

12月2日晚间,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好比一个‘信托+公募’的超级牌照。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有利于强化银行理财业务风险隔离,推动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新规发布后,第一财经记者发现,《管理办法》与此前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一致,主要包括:理财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进一步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不强求个人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面签。在非标管理方面,仅要求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余额不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放松了4%限制。在理财合作机构范围方面,私募理财产品的合作机构、公募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可以为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为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截至6月末,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21万亿元,7月末余额为21.97万亿元,8月末余额为22.32万亿元。第一财经记者同时获悉,9月末,非保本银行理财规模21.77万亿元,10月末为22.43万亿,可以看出,近阶段银行理财规模略有波动,但总体平稳,新规出台前后,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况。

更值得关注的是,《管理办法》根据前期征求意见反馈,在股权管理、自有资金投资及内控隔离和交易管控三大方面做出了适度修改。例如,以自有资金投资本公司发行理财,总量不能超过20%,单只理财产品不得超过10%;此外,《管理办法》还为理财子公司引入境内外股东预留了空间,股东五年内承诺不转让股权,但“另行批准除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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