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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恒锋信息高管短线交易吃监管函,“误操作”难成借口

2018-11-21 09:20:56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上市公司高管短线交易、违规买卖股票,似乎一直是股票市场的“顽疾”。11月19日,深交所向两家创业板公司聚灿光电(300708.SZ)和恒锋信息(300605.SZ)分别下发监管函,内容都指向同一个主题——董监高人员短线交易。

聚灿光电11月15日发布公告称,董事殷作钊在计划减持过程中操作失误,将一笔30000股的“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恒锋信息在11月9日也发布公告称,公司前董事陈芳5月在获授限制性股票20000股后,第二天就以集合竞价方式卖出10000股。

以上两名董事的行为均构成《证券法》第47条规定的短线交易,但即使有多项相关法规与监管措施,高管人员违规炒股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据第一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2018年以来仅上市公司披露的短线交易公告就有60余条,违规买卖股票的相关公告也有近50条。有市场人士表示,高管人员短线交易的现象或多于实际披露的情况,违规炒股几乎每天都发生在股票市场。

短线交易屡见不鲜

如果仅从已披露的董监高人员短线交易及违规买卖股票情况来看,几乎平均每3天就有一条公告,违规炒股在资本市场并不是新鲜事。

11月19日接到监管函的聚灿光电董事殷作钊,属于在按计划减持期间操作失误。根据9月25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殷作钊原本持股133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5.17%,计划在10月25日此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5818700股,占个人持股比例不超过43.75%,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08%。

11月14日,因“手滑”操作导致计划减持的30000股变成买入,买入成交额为12.427元/股,低于当天卖出成交的均价,殷作钊并未从中获益,随后也宣布提前终止实施减持计划。公司也自查表示,上述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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