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一年有余的欧盟外国直接投资筛选框架草案(下称“草案”)已进入最后立法阶段。
据外媒报道,欧洲议会首席谈判代表、法国籍议员普鲁斯特(Proust)表示,11月20日,欧盟各成员国及欧洲议会的谈判代表可能就该草案达成一致。
普鲁斯特解释道,目前各方在95%的草案文本方面都已取得了共识,剩下的敏感问题多在欧盟内部政治方面。
实际上,欧盟内部对是否应在欧盟层面监管外资投资一直意见不一,其中法国、德国与意大利态度最为积极,而北欧国家、荷兰、希腊、葡萄牙和捷克等国则反对这一计划。
伟凯(White&Case)律师事务所全球国际贸易和国际并购业务合伙人雅丽诺斯(Farhad Jalinous)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的草案引入了欧盟成员国在已有信息基础上,对国家安全审查情况进行年度汇报的义务。这意在提高欧盟内审查流程的透明度,因为大多数成员国不向欧盟提供国内审查流程或由相关权威决策的公开信息。
“但总而言之,欧盟委员会在审查过程中的角色大体限制在提供建议的责任上,并不具备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那样的能力。”雅丽诺斯表示,预计该草案会在2019年5月欧盟议会选举前通过。
欧盟与其成员国之间的博弈
在该草案出台之后,一位资深欧洲外交人士曾对第一财经记者反复强调,该草案只是监控(screening),且只是框架(framework),而非向欧盟让渡主权的外资投资审查法。
实际上,早在2017年该框架草案出炉之际,欧盟就在一次欧盟峰会上被迫删掉了曾经在草案中出现的“审查”一词,而仅仅表示,要“在充分尊重成员国权限的基础上对第三国在战略性行业的投资进行分析”。而在有关以国家安全名义进行监管的各国外资法方面,通常都使用“审查”(review)这样法律效率较强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