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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终获国民待遇:中资银行外资股比限制取消,按“出生论”监管

2018-08-24 09:21:5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金融对外开放举措要落地,修法是前提。经过两个月征求意见后,银行业持续对外开放的一大重要政策落地。

8月23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下称《决定》)。其中主要涉及金融开放多项规章制度的废除与修改。

业内人士称,《决定》以一部规章的形式,从四方面入手废止了此前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比限制的规定,标志着外资正式享有“国民待遇”。

随着持股比例放开,市场关心,当一家中资银行外资持股比例较高时,究竟算中资银行还是外资银行?对此,银行业专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监管按照“出生论”来进行管理,即设立的时候是什么类型的机构即遵照什么监管办法。外资持股比例变化多少,不改变机构类型。

接近监管的人士表示,此次落地的对外资开放金融举措,让外资享受“国民待遇”,而非“超国民”待遇,随着我国监管能力不断提升,进一步对外开放,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水平,以及资源配置效率银行外资股比限制取消,外资终获国民待遇,“出生论”监管,持股多少不改变机构类型和金融服务水平。

“四面出击”,外资终获国民待遇

此前,关于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比限制的规定集中在以下4部规章中。

一是《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第8条和第9条;二是《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1条;三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6条;四是《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17条。

此次银保监会“四面出击”,《决定》以一部规章的形式,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同时修改上述3部行政许可规章中的相关条款。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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