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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失职“萝卜章”现身,ABS再出罚单监管持续升温(2)

2018-11-07 09:01:20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上海某基金子公司ABS相关人士则表示,参与机构尤其是中介机构需要起到尽职尽责的作用,可能有些机构在初次发行的时候会比较细致,后续循环购买的过程中,不满足约束要求的基础资产被纳入,中介机构没有尽职尽责地将其“挡在门外”。

10 月 30 日,上海证监局对申万宏源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出具警示函,并要求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截至发稿,未有申万宏源相关人士对此作出回应。

“监管机构这么做至少也是一个警示,中介机构以后做相关业务的时候肯定要尽职尽责,不管是业务部门还是自己的风控团队。过去中介机构偏向于前期的业务,中间和后续的管理可能会有所缺失。”上述上海ABS人士进一步表示。

据不完全统计,这是ABS领域的第六张罚单,也是地方证监局开出的第四张罚单。此前的五张罚单中,两张来自于基金业协会,另外三张则来自地方证监局。

其中恒泰证券在2017年7月底领到了首张ABS罚单。原因是“在专项计划持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恒泰证券与原始权益人、监管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谅解备忘录》,约定‘监管账户中的资金可由宝信租赁用于支付融资租赁业务的设备款或者用于偿还宝信租赁向其他机构的借款’”,并且多次从监管账户转出归集资金。

兴业固收也指出,企业ABS产品条款差异程度大,标准化程度偏低。且绝大多数为私募发行,原始权益人和发行机构信息披露的动力较低。企业ABS产品信息规范性和质量低于信贷ABS,导致风险管控困难、二级流动性偏低。

今年5月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和《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建立以管理人为核心的系统全面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并明确了管理人、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增信机构、托管人、资信评级机构等参与机构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具体职责,未来资产证券化业务将在更加规范的框架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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