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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整改、真开发:镇江在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大规模搞旅游(3)

2018-10-18 09:32:1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督察组介绍,文旅集团不仅在镇江豚类保护区内开垦耕地,还大规模开展旅游活动。

2017年,根据原环境保护部遥感监测自然保护区破坏情况,镇江市政府反馈称,经现场核查,位于生态红线区域一级管控区(豚类保护区缓冲区)内共有人类活动29处,其中包括5处新建亭子;2处江豚科普宣传基地。镇江市认为,仅有5处新建亭子与豚类保护无关,需要拆除。

但督察人员现场发现,镇江市所称的5处亭子和2处江豚科普宣传基地实际都是文旅集团建设的,而这些建筑的另一个身份是大江风云影视实景园。

大江风云影视实景园位于焦北滩,项目占地面积6000亩,由文旅集团与另一公司合作开发,2015年动工,一期项目于2017年4月29日全面投入试运营。

督察发现,整个景区内全是仿古建筑,仅在大门处挂一块“大江江豚保护科普研究基地”的牌子,园内正在进行旅游活动,挂羊头,卖狗肉。

2018年4月,镇江豚类保护区管理处给文旅集团发函,指出保护区一级管控区内仍有零星瞭望台和茅草屋;大棚虽更名为豚类保护夏令营基地,但仍有一半设施位于一级管控区内;原大江驿站更名为大江江豚保护科普研究基地,内部装潢仍为饭店风格。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后,镇江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镇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保护区内7000多亩违法违规农业种植、渔业养殖项目立即退出,恢复原状,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2018年6月15日,保护区管理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指出保护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行为违反了《自然保护区条例》,责令立即进行整改。但截至2018年6月22日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保护区内生产活动依旧,整改要求沦为一纸空文。

督察组表示,镇江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忽视自然保护区整改,放任市属文旅集团继续进行开发活动;镇江市农委作为保护区主管部门,对保护区存在的严重违法问题不查处、不报告,工作失职;文旅集团以及相关国土资源部门为谋求经济利益,不惜大面积侵占、破坏保护区,问题突出、性质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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