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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高尔夫球场为何能侵占湿地自然保护区10余年?

2018-06-28 09:31:55      参与评论()人

这是一家什么企业?为何高尔夫球场能长期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调查。

高尔夫球场长期侵占自然保护区

蓝天白云下青草如茵,一些球道临水而建,载着高尔夫球具的电瓶车来来往往,游客惬意挥杆打球。这是记者日前在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镇文笔水库南岸看到的情景。

正是这个位于文笔水库南岸的丽江玉龙生态旅游度假区高尔夫球场,侵占了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部分用地。

据悉,该球场由丽江玉龙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03年丽江市政府批复了该项目用地。球场占地面积1052亩、18洞,2003年开工,次年竣工并投运。

多年来,当地不少人都认为该高尔夫球场“手续齐备”。但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该球场从规划建设之初,就侵占了拉市海保护区文笔水库的部分用地。

文笔水库是1998年成立的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一部分,为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面积192公顷,库内蓄水主要用于玉龙县的农业灌溉、景观用水等。

2003年12月,原云南省环保局印发的《关于丽江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中,第一条就写着“……项目占用文笔海保护区(实验区)面积36公顷,其中以旱地、荒草地为主……应报经负责保护区审批的行政部门批准后,同意项目建设。”

丽江玉龙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承认,关于球场占用保护区用地一事,一直没有上报相关部门,现在一部分球道、绿化地确实占用了保护区。

地方有关部门是否知道高尔夫球场违法占地的情况?有当地干部称,2006年林业部门实施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制度时,该项目已建设完成。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就施行了。而且,2003年的环评意见也要求项目应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才同意建设。所以,“项目建设早于林业行政许可”的说法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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