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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化解股权质押危机,关键是监管大股东恶意套现(3)

2018-10-17 09:33:0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观点:化解股权质押危机,关键是监管大股东恶意套现

估值重构重塑背景下股权质押规则须做相应调整:其一,应“去杠杆”,禁止高杠杆循环股权质押。其二,给高比例股权质押划定红线,将大股东、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限制在一定幅度内,将上市公司的整体股权质押设定在一定限度内,防止出现大股东近乎100%质押、上市公司股权几乎全部质押的赌博式自杀式融资。其三,对轻资产高估值、无主营忽悠式重组的公司,设定特殊的质押率。其四,是防止大股东恶意股权质押来变相套现。

同时,股权质押信息披露需要更加透明。一是详细公布股权质押资金用途和去向。目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中一般不明确公布融资使用情况。而在股权质押新规中,也只是明确融资资金不能用于个人消费等用途,对具体使用情况披露到何种程度未明确。

二是在上市公司公告中应详细披露股权质押的数字信息。目前,上市公司公告中只是披露股权质押的股份数量、日期、机构等,对于股权质押的价格、抵押率、平仓线、预警线缺乏披露,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情况很大程度上是靠推测,往往不是十分准确,容易以讹传讹,每遇股价大幅波动,不知底细的投资者容易产生恐慌。被上市公司突然披露的质押股份跌破平仓线等公告打个措手不及的情况也不少。这无疑加剧了整体市场的恐慌,不利于市场稳定。应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将股权质押情况进行更加详尽的披露。(作者系资深市场观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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