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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新政明确细节:6月30日前并网的户用光伏仍可获补贴(2)

2018-10-10 16:56:33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国家能源局此前对政策解释称,政策对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进行了优化,采取了分类调控方式: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和分布式电站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增量;对领跑基地项目视调控情况酌情安排;对光伏扶贫和不需国家补贴项目大力支持,有序发展。因此,此次调控并不是所谓的“一刀切”。除了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在保证消纳、满足质量安全等要求的情况下,其他项目是放开的。

此前,在国内光伏发电市场高速增长的刺激下,光伏制造企业纷纷扩大产能,光伏制造产能过剩问题、产品和电站建设质量问题也有显现。国家能源局表示,上述问题的存在,不利于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引导市场和行业根据新形势调整发展思路,将光伏发展重点从扩大规模转到提质增效上来,着力推进技术进步、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从而推动行业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

记者从行业内获悉,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即召集国内12家光伏企业负责人开会,进一步研究完善光伏发电相关价格政策。

相关《会议通知》显示,参会企业包括国电投、华能、华电、三峡新能源、晶科、协鑫、隆基、天合、晴天科技、力诺光伏、同创互达、山东大海新能源等12家光伏企业。

座谈会召开一天后,三部委即发布上述《通知》,今年6月30日前并网的户用光伏项目仍可获得0.37元/度电的国家补贴。

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光伏发电新增装机2430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206万千瓦,同比减少30%;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1224万千瓦,同比增长72%。到6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5451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126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4190万千瓦。

与此同时,国家能源局还在进一步梳理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等单位,于今年10月31日前,梳理完成“十二五”以来已纳入规划但未建成的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梳理完成后,按《通知》规定部分项目将予以作废。

《通知》要求梳理:已备案且纳入国家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含不限规模的项目)的开工或未开工项目;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已开工或未开工项目;纳入国家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但未备案也未开工的项目信息。

王英歌对记者表示,光伏行业明年以及未来更长一段时间的发展规模和补贴情况目前尚不明晰,行业在等待相关政策的继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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