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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新政添注解:已纳入补贴项目6月底前并网可享受原政策

2018-06-12 09:07:30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三部委联合下发光伏“531新政”引发行业关注后,1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媒体见面会,对政策背景和下一步措施进行解释说明。

国家能源局表示,政策对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进行了优化,采取了分类调控方式: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和分布式电站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增量;对领跑基地项目视调控情况酌情安排;对光伏扶贫和不需国家补贴项目大力支持,有序发展。因此,此次调控并不是所谓的“一刀切”。除了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在保证消纳、满足质量安全等要求的情况下,其他项目是放开的。

政策调整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

5月31日公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降低了纳入新建设规摸范围的光伏发电项目标杆电价和补贴标准。

其中,普通光伏电站标电价统一降低5分,一类至三类资源区分别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和0.7元;"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也降低5分,具体为每千瓦时0.32元;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同时明确,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上网电价,国家制定的普通电站标杆电价只是作为招标的上限价格。

国家能源局在11日的会上称,2017年底,发改委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196号),明确2018年继续执行“630政策”。本次《通知》规定了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标杆电价的降幅,不涉及“630政策”,之前的“630政策”没有变化。也就是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补贴范围的项目在今年6月30日前并网投运的,继续执行2017年标杆电价。此外,国家能源局组织招标的技术领跑基地建设项目上网电价政策也保持不变。有的企业担心不能执行“630政策”,是没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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