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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事前绩效评估是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现有工作来开展,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开展“双监控”,则不仅有利于及时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避免出现资金闲置沉淀和损失浪费,而且有利于及时纠正政策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邓淑莲同时表示,无论是“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还是事前绩效评估,执行起来都有很大的挑战,关键在于预算绩效管理指标的选取和设计上如何做到科学合理。
“我们希望每一笔预算资金都有效果,那么在效率指标和效果指标的选取和设计上就需要达成共识,也需要时间,还需要各方面的探索努力。效率指标看投入和产出,效果指标看结果,而且还要有动态调整机制,需要非常慎重。”邓淑莲说。
重大项目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有效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作用是此次改革成功实施的关键。《意见》提出,地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
《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抓紧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上述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强化绩效管理的激励约束,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在明确绩效管理责任的同时,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调动其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