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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教授叶林:现行期货法律存多方面不足,须加快完善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2018-08-27 10:01:4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随着期货市场各项创新以及国际化业务的深入推进,需要的法律支持也越来越多,“尽快出台《期货法》”的呼声越来越高。

目前证监会也在推动《期货法》的制定。今年3月30日,证监会发布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制定《期货法》是其中立法工作计划之一。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今年6月份在金融监管研讨会上也表示,“当前,中国证监会正在积极配合中国的立法部门修改完善《证券法》,制定《期货法》,我们非常希望能够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叶林就我国期货市场立法的探索、困境及出台《期货法》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深入解读。

“目前初步形成了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支撑,以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以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自律规则为补充的期货市场法规体系。”叶林认为,这一制度体系对于规范期货市场的稳定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相较域外期货市场法制而言,存在法律位阶较低、民事规范不完整、跨境监管与协作规范缺失等问题,法律制度并不完备。

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2年10月、2013年7月、2016年2月和2017年3月进行了四次修订。

目前,主要发达国家基本都有关于期货交易的基本立法。比如,美国《商品交易法》虽然在名字中没有“期货”,实际上却主要是以规范期货为主要内容的;英国《金融服务法》则将期货公司作为金融服务提供者的角色来看待,强调期货市场的自律监管;此外,韩国颁布《资本市场统一法》,日本颁布《金融商品交易法》,都是位阶较高的期货市场立法。

“以民事规范为例,从上个世纪60年代至今,中央对手方等制度在国外期货法律中都已毫无争议地被确立下来,构建了相对完整的规则体系。另外,域外司法体系也有助于推动期货市场纠纷的解决,绝大多数期货纠纷是通过调解和仲裁等非诉讼方式加以解决的,极少部分纠纷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所以我觉得,无论是司法还是立法,我国与这些发达国家相比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叶林分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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