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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很多地方政府实践中就是将本来应当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资金或政府贴息贷款直接贷给当地效益比较好的企业,而由企业按当地银行贷款利率来形成所谓的资本收益,再将这个收益分给贫困户。这样的所谓“产业扶贫”当然与产业无关,也与扶持贫困户通过自己辛勤劳动来创造自己美好生活的愿望无关。
当前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当成熟的全国劳动力市场,几乎任何有劳动能力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可以轻松地进城获取各种务工经商机会,并可以获得社会平均工资。一个农民家庭只要有一个青壮年劳动力参加到这个全国劳动力市场上来,他的工资收入就足以让全家收入摆脱贫困。
因此,农村有劳动力的贫困户,首先应当动员他们加入到全国劳动力市场。
当前扶贫政策的重点,应当转到清晰区分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与缺少劳动能力贫困户上来。没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户,就纳入到低保户中,通过低保兜底。有劳动力的农户则不能直接发钱,而只能支持他们通过自己劳动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办法主要是鼓励他们进入全国劳动力市场,同时为他们提供进入市场所需的一切便利。
(作者系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