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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住宅用地闲置已超23万亩,八年来净增近六成

2018-08-01 09:08:1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国土督查机构2015年曾发布数据称,华北五省(区、市)2009至2013年批而未供总面积为13.97万公顷,闲置土地2109宗,涉及土地面积1.14万公顷。华北五省(区、市)五年平均批而未供率为35.58%。

还有一个数据是,原国土部2014年开展节约集约专项督查,清理出批而未供土地1300万亩和闲置土地100万亩。

对于闲置用地的处置,此次通知再次提出了要求:对于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认定,依法依规收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对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应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置。

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不过,闲置用地并非单指住宅用地,还包括工业用地或者基础设置用地等。但由于近年来房价地价不断上涨,舆论对住宅用地的闲置问题尤为关注,甚至将之称为房地产企业故意囤地以谋取超额利润,并助推房价上涨。

原国土部曾发布数据称,截至2009年11月,全国闲置的房地产用地有约1万公顷(即15万亩),约占我国当年度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的七分之一。

今年4月,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2017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的公告》显示,国土督察机构2017年督察新发现闲置住宅用地3148宗,23.8万亩(注:约合1.58万公顷),督促地方加大盘活处置力度,加快住宅项目开发建设,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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