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缺失
金融科技的应用与发展使得传统金融业态与非传统金融业态之间的界限趋于模糊,例如一些融资担保公司和区域性金融资产交易中心都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售类理财产品、非法吸纳资金,在垂直监管体系与属地监管体系之间缺乏协调的情况下就容易导致监管空白。
(三)地方金融监管能力不足
长期以来,基于规模、成本、有限监管资源使用效率等的限制,金融监管资源向大型、公众类和系统性金融机构倾斜,与多层次的金融供给和地方金融风险防控的要求不完全匹配。如果不能充分调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观能动性、有效利用地方金融监管资源,就会导致地方金融监管能力相对不足,削弱了地方金融监管。
四、 金融科技时代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的建议
一是完善地方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包括央地监管体系的协调、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以及金融科技监管与传统金融监管之间的协调。二是明确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与定位,特别是在金融科技广泛应用的非传统金融业态的分工与定位,防止监管重叠与监管空白。三是压实地方金融办的责任,强化对金融科技应用带来的金融风险的监管和处置,防止收益本地化,风险外部化的倾向。四是依据金融科技发展的特征加强行为监管,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五是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六是加强监管科技在地方金融监管中的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监管科技识别风险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
“点多面广,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危害性强”——如果把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特点如此总结,经历过15年前那场非典危机的人们,可以更容易理解打赢这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和困难程度
今年以来,中央银行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前瞻性预调微调,管好货币供给总闸门,既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又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