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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骥对此评价,《三年行动计划》的空气质量目标设置突出了对PM2.5未达标城市的要求,PM2.5浓度下降目标兼顾了可达性和改善需求,同时提出了降低重污染天数比例的明确目标,精准地针对突出问题对症下药。为推进空气质量和温室气体排放的长效治理,邹骥建议,继续对重点城市设立PM2.5绝对值目标,发挥北京等一线城市在引领区域污染防治的作用。
随着2017年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PM2.5浓度降至34微克/立方米、连续三年达标,珠三角正式退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与此同时,《三年行动计划》显示,汾渭平原首次在文件层面被列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和主战场之一。汾渭平原是黄河流域汾河平原、渭河平原及台塬阶地的总称,涉及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宝鸡、渭南、咸阳、铜川市等11个地市。环保部环境规划研究院院长王金南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曾直言“汾渭平原已成全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之一”,2017年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浓度为每立方米68微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比例均值为50.6%,区域内PM2.5排名全国后20位的城市个数由2015年的0个增加至2017年的6个,多个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
为此,除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外,《三年行动计划》将汾渭平原的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划入重点区域范围,以加大整治力度。
对于珠三角区域治理的经验,邹骥建议突出珠三角城市群在国家空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标杆和引领作用,在确保全面达标的同时,进一步开展针对PM2.5和臭氧的综合治理,并探索实现更加严格的空气质量目标的对策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