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动力电池回收有标可依,百亿市场启动在即!(光大证券)
2月26日,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强调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开展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并保障不可利用残余物的环保处置。
光大证券指出,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动力电池退役潮将来临。201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放量,同比增长超300%,2014~2017复合增长率达104%。电动乘用车电池的有效寿命在4~6年左右,而电动商用车电池寿命则更短。因此,预计从2018年起,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潮将来临。不同于传统铅酸电池,锂电池回收价值较高,伴随着钴、锂、镍等相关金属价格上升,锂电回收兼具环保效应和经济效应。
2016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率先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2017年7月12日,质检总局发布《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余能检测》,标志着贯穿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标准体系逐步建立。编码和溯源系统的建立,标志着动力电池回收精细化和准确化,打破了以往“先乱后治”的习惯,为动力电池回收市场放量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