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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上下级企业联合环境违法 背后有何利益博弈?(3)

央企上下级企业联合环境违法 背后有何利益博弈?(3)
2019-09-02 08:59:22 中国经济网

经济观察报记者从中国化工集团获悉,中国化工集团主要负责人表态称,要完善集团内部生态环保责任传导机制,加大对下属二级公司、三级及以下公司生态环保问题的监管。对敷衍应对、虚假整改、涉及环境违法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立即开展调查,一经查明,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下称《规定》)。这是中办、国办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全面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进行规定。环保督察正走向纵深,第二轮督察既查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又查违规决策者和监管不力者;既查不作为、慢作为,又查乱作为和滥作为。

李锦认为,地方各级部门应多管齐下,央企上级公司应健全评价标准,增加生态环保在企业经营及评价考核体系中权重,要将生态环境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地方监管部门必须摆正姿态,加强执法力度,有错必究。企业自身要转变观念,以损害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效益,是不可持续的,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

程会强对经济观察报表示,此案例说明环境督察不仅是中央之事,中央、地方,政府、企业人人有责,要形成联管共治制约机制,重在督导落实整改,切断区域利益链条,打破地方保护壳体,才能真正达到环保督察的本质目的。

上下级企业联合违法

在此前被通报的4起央企下属企业环境违法案例中,天柱化工的问题一直较为突出。

该企业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2003年由中国化工集团所属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河北辛集化工”)投资建设。在此次督察通报中,河北辛集化工被批“环境法律意识淡薄,直接参与下属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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