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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上下级企业联合环境违法 背后有何利益博弈?(2)

央企上下级企业联合环境违法 背后有何利益博弈?(2)
2019-09-02 08:59:22 中国经济网

8月28日至29日,经济观察报记者多次致电天柱化工,但该企业办公室负责人都以尚未有调查结论拒绝接受任何采访,对于企业整改进展情况,该负责人更是避而不谈。该负责人建议记者联系上级公司,但记者多次致电河北辛集化工,截至发稿,也未得到有关天柱化工停产整改方面的任何回复。

8月29日,经济观察报记者随即致电天柱县政府,该县政府办有关负责人称,县里已对此事开会研究,正在处理,此前就对天柱化工进行过处罚。但对于为何屡次处罚未果,天柱化工仍敢顶风违法生产等问题,该负责人只字不愿提及,均以相关领导不在为由拒绝接受进一步采访。

李锦认为,央企下属企业出现这种违法现象,地方政府部门有很大责任。他对经济观察报分析,这些存在严重污染问题的央企下属企业很可能与地方政府形成了某种“同盟”的状态,地方环保执法部门并没有真正发挥监管职能。

“其背后必然有经济利益的博弈,主要考量的因素应该还是保证税收和经济增长,这是地方尤其是到基层县乡一级财政的重要支撑。长期以来,它们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忽视了生态环境保护效益,监管执法不力。”李锦告诉经济观察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程会强认为,天柱化工公司渣场等问题在2017年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就发现并列入贵州省督察整改方案,2018年生态环境部抽查又公开通报,2018年“回头看”又敷衍应付,这次再次发现整改不力,说明问题根源在于整治主体责任缺失。

程会强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在天柱化工公司问题上,地方政府对处罚情况未跟踪落实,监管不力。而天柱化工公司作为中化集团的四级单位,其上级单位理应承担整改治理责任,说明责任传导机制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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