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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靠开药、做检查赚钱?几年前,是的。因为有药品、耗材加成,有做检查的利润,因此,医生每开一个检查和处方,都是一份收入。
但这即将成为历史。
近期,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了30个城市作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并明确要求确保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所谓DRG付费,简单讲就是医保基金按病种给医院打包付费。一种病,无论医院做什么检查和治疗,医保只支付打包费用。如果医院过度治疗,成本得医院自己负担。当然,这是从医保基金的角度理解。
那么从医院经营的角度,DRG付费和以前的按项目付费区别到底在哪里?医院还要考虑哪些因素?DRG付费机制会给医院带来什么挑战?
按项目付费易生不合理费用?
长期以来,按项目付费是我国医保向医院支付的主要方式。
DRG资深专家、复旦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刘芷辰表示,按项目付费机制下,医生开一个检查、开一个处方,就代表了一项收入,这种支付方式从医院管理角度看流程简化,相对好核算。但从医保管理角度来看,比较宽松,容易导致过度医疗的行为,也容易导致医保费用的上升。
2017年,我国已全面取消实施60余年的药品加成制度,使得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2018年,全国已有北京、天津、辽宁、安徽、江西、山东等多地划定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时间表。此外,北京已在今年6月15日起正式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尽管我国公立医院药品和耗材加成的取消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大处方行为,对降低医疗费用起到促进作用,但无法忽视的是,医疗领域回扣的问题尚未解决,利益驱动使得大处方、大检查的情况仍然存在,助推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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