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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大通与子公司原股东的“罗生门”:不被认可的7.83亿商誉减值(2)

深大通与子公司原股东的“罗生门”:不被认可的7.83亿商誉减值(2)
2019-05-29 11:52:24 中国经济网

从冉十科技整体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来看,深大通为何会对冉十科技计提如此大比例的商誉减值呢?(注: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83亿元,减值金额占其商誉原值的85%。)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同样提到了这个问题。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我们对深大通公司提供的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资料执行了沟通讨论、分析、复核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由于我们无法就冉十科技盈利预测数据及其假设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商誉减值测试结论的适当性,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而深交所也在年报问询函中,要求深大通说明“编制盈利预测所依据的毛利率假设与最近3年的历史财务报表差异较大”的具体情况,列示相关毛利率假设与历史财务报表的对比情况。并要求上市公司说明对冉十科技商誉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

其实在4月30日,深大通董事会就进一步披露了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深大通董事会表示:“本次冉十科技的商誉减值测试是以冉十科技2019年经营预算(2019年净利润为8400万元,但前提是母公司提供3.4亿资金支持,签字确认时间为2019年2月27日)为基础,这是目前唯一一版经冉十科技经委会和深大通经委会等全部管理层(含曹林芳配偶曹建发及冉十原股东)共同签字认同的。”

按照深大通董事会提供的说法,在初步评估结果出来以后,曹建发(深大通原董事)等对结果不满意,又在短短几日内连续单方提出了在不需要3.4亿元资金支持的前提下,将2019年预测利润提高为1.15亿元、1.25亿元、1.25亿元兼高增长率等三版盈利预测,希望实现冉十科技商誉不减值。因该数据没有跟公司管理层作沟通,也没有任何业绩承诺等保障措施,加上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公司对原管理团队也没有强制约束措施,因此曹建发提出的盈利预测未取得冉十科技经委会和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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