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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称“老年代步车非机动车” 被判“退一赔三”(3)

2019-04-28 09:35:1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赵某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审理认为,金多米公司销售涉案车辆时,故意隐瞒涉案车辆的机动车属性,而涉案车辆是否具有机动车的属性、是否需要上牌、驾驶涉案车辆是否需要驾照以及涉案车辆的生产者是否具有相关生产资质等事实对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涉案车辆具有重大影响,而且具有一定专业特性,不属于日常生活的常识。最终,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作出改判,终审判决全部支持赵某提出的“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判令除退货退款外,向赵某支付三倍赔偿金89400元。

  “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处在是否合法的灰色地带

中国之声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目前涉事企业的待售车辆已经从电商平台下线,但不少同类型的老年代步车仍然可以在线上线下各销售平台看到。老年代步车上路如何规范?

近年来,各大城市街头巷口时常出现老年代步车的身影,75岁的王师傅告诉记者,对于老年人而言,这样的需求是客观存在。

王师傅:“从背街小巷出去要走比较长的一段路,有些老年人腿脚都不好了。”

这类车辆的车身窄而高,底盘轻,稳定性极差,在行驶中容易发飘、倾斜;刹车构件的设计多采用抱刹,要用很大力量踩到底才能刹住。不少“老年代步车”经营者为了利益最大化,采用质劣价低的零配件,车身外壳往往使用玻璃钢,稍快速度的撞击就可能使车身发生严重损坏。

以前述案件中的金多米公司为例,许多生产老年代步车的企业,并没有相应的生产资质。判决书中显示,涉案车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产品目录中无信息,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条件,不能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事实上,不少“老年代步车”的生产、销售也游走于合法与不合法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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