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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渐成“商业圈” 网购还有多少痛点待解(2)

2019-04-22 09:28:27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针对这种现象,腾讯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微信一直不鼓励利用个人微信号进行商业营销行为,对于用户举报较多、涉及销售假货、诈骗和商业侵权的个人微信号,经过核实后,微信会对违规个人微信号实施封禁部分功能、冻结、永久封停等不同等级的处罚。

“微信属于社交媒体,通过微信朋友圈购物,卖家很分散,而且没有一个像阿里或其他电商这样的专业电商平台来规范买家和卖家的关系,没有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的完备格式条款,也没有对卖家资质的审核、验证以及信用评价,导致微信朋友圈的卖家质量和信用良莠不齐。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很多人觉得在微信购物很方便,加个好友转个账再留个电话地址就完成了购物流程,有些消费者觉得对方是她们长期关注的微信公众号或长期关注的好友,绝对不会有欺诈陷阱,忽略了杀熟宰客现象的存在,这也是消费者消费心理认知当中的盲点和误区。另外,从平台的角度来讲,作为社交平台,微信上很多信息都很私密,平台基于对用户隐私权的尊重,不能监控人们的日常通信,所以发在朋友圈的广告以及微信交易确实很难监管。”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看来,总体来看,微信购物目前还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也向记者表示,微信这样的社交平台本身不是交易平台。对社交平台而言,用户点对点的交流信息属于隐私,仅存放在自己移动端里,平台无法获取,这让监管部门很难有效监管。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王菁璐透露,通过朋友圈购物引发的纠纷时常面临商家主体确认难、售后难、举证难的困境。对此,王菁璐建议消费者在向微商购物前尽量要求卖家提供身份证照片及微信支付管理页面中实名认证中心显示的信息截屏以确认卖家的真实身份;在付款前与卖家自行约定售后条款;与微信卖家沟通时尽量通过文字约定交易细节,并截图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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