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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版权事件或构成商业欺诈 专家建议处罚至痛(3)

2019-04-15 09:59:31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11日晚间,视觉中国网站已无法打开。12日上午,其他两大图片网站全景网络及东方-IC也无法打开。

国家版权局微信公众号12日发文称:“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黑洞图片受法律保护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视觉中国一败涂地后,很多评论中都引用了这句影视名言。

的确,视觉中国的口碑一直都不太好,新华社在其文章中都对此“盖章”确认。

这种恶名源自于其始终被诟病的商业模式:追逐短利、维权创收。2018年7月3日,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张颖在微博爆料称,视觉中国2016年开发了一个系统,开始有组织、大范围地向未授权疏忽使用他们图片的企业要求巨额赔偿,要价高达几十万,不接受删除,要挟企业签年度合同,收入颇丰。张颖在文末写道:“等着吧,总有一天……”

不足一年,这一天似乎就来到了。

张颖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根据启信宝数据,视觉中国主体公司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纠纷多达147份,案件案由绝大部分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而视觉中国及其子公司所涉诉讼已超过万起。据启信宝数据,由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全部持股的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纠纷高达3952起。在这3952起诉讼纠纷中,这家公司作为原告,与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有关的案件数量达到1633起之多。

此外,由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全部持股的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纠纷更是高达707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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