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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金正大屡踩环保红线 隐匿不报涉嫌违规(4)

2019-04-11 16:27:31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安徽金正大因大气污染被责令停产

安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安徽金正大”)是金正大2011年1月27日在安徽省长丰县注册的全资子公司。记者注意到,该公司因环境污染问题多次遭到当地群众向长丰县政府、安徽省环保督察组以及安徽省省长信箱等投诉举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登录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检索到一篇名为《长丰县调查处理金正大公司大气污染”》的文章。该文发布于2018年9月6日,来源是长丰县环保局。文章称,2018年8月26日,长丰县接到安徽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有群众反映“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最西边有个金正大化肥厂排放刺鼻性气味”。接件后,县环保局、水湖镇迅速派员赶赴金正大公司调查处理。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根据监测结果,该公司一、二期项目废气均达标排放。现场检查同时发现该企业三期项目正在调试,但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尚未完成拆迁。2018年8月28日,长丰县环保局、水湖镇政府现场责令该公司三期项目立即停止调试,要求该企业在三期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拆迁完成前,严禁进行三期项目调试生产。2018年8月30日后督查,该公司已全面停产开展自查。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一家上市公司,金正大应在环保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其肆意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令人唏嘘。值得注意的是,金正大子公司遭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仅菏泽金正大对外发布了公告。记者检索金正大2018年1月1日以来对外发布的所有公告,未发现涉及贵州金正大两次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也未发现安徽金正大停产自查的相关信息。针对金正大存在的涉嫌信披违规等问题,记者致电致函金正大采访,但截至发稿,未有回复。针对金正大存在问题,本报将持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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