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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金正大屡踩环保红线 隐匿不报涉嫌违规

2019-04-11 16:27:31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4月9日,山东省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对外公布了《2019年临沂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正大”,002470.SZ)赫然在列。金正大是一家总部位于山东临沂的化工企业,主营产品为复合肥、缓控释肥、水溶肥等。

《经济参考报》记者研读金正大2018年对外公开披露的公告等信息发现,在环保政策趋严趋紧的环境下,2018年金正大位于山东、贵州、安徽等多地的多家子公司仍因污染环境屡遭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环保调查。此外,金正大未公告部分行政处罚信息,涉嫌信披违规。

  菏泽金正大一月内两度违法两次被罚

2018年9月1日,金正大对外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收到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近日,子公司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菏泽金正大”)收到菏泽市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菏环罚字[2018]180711JZDLC号、菏环罚字[2018]180711JZDCJ号)。

公告内容显示,2018年5月23日,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对菏泽金正大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磷矿存放场围挡低于磷矿堆,部分磷矿堆未遮盖;磷矿粉直接通过新建敞开式传输带送入磷酸槽。菏泽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菏泽金正大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两天后,即2018年5月25日,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又一次在菏泽金正大发现了环境违法行为:配料库车间未封闭,在物料装卸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粉尘污染严重。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再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菏泽金正大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不过,金正大在公告时称,子公司菏泽金正大已按照菏泽市环境保护局要求完成整改并通过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复查,行政处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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