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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被曝“套路”民企:资产拖成不良 欲低价甩卖(8)

2019-04-09 10:09:37    瞭望  参与评论()人

挂牌当天,距离下午五点结束前的最后5分钟,一家从未与汇宸公司及海宸置业项目有过接触的企业,以每5分钟增加100万元的形式与东方资产强势竞价,并以7.51亿元最终竞得海宸置业债权。

到7.5亿元的报价后,东方资产方面丧失了主动性。安振宇告诉记者,由于东方资产、远洋资本等都属于国企,不是说想增加资金就增加资金的。增加资金必须走流程报批,时间根本来不及。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法再竞拍下去。”赵小雄说,到最后竞拍时刻,加一次价延长一分钟,这边没办法做主,请示也根本来不及。最终项目旁落他人,出价仅高出100万元。

汇宸方面后来了解到,参与竞拍企业为广东胜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胜坚集团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到2016年,该企业累计开发住宅总建筑面积300万㎡,员工总数超过200人。公开资料没有更新信息。

本刊记者致电企业希望了解债权转让最新进展,胜坚集团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这边也没有人负责这一事务。”记者询问企业哪一个部门了解情况,她表示自己所在的是行政部,让联系“楼盘那边”,并说没有那边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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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未解答的疑惑

按照信达方面发布的竞买须知规定,如买受人迟延30日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合同》或未向信达公司足额支付相应款项的,则信达公司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合同或竞买合同关系,买受人应向信达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与竞价保证金数额一致;买受人已向信达公司支付的任何价款自动转为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信达公司实际损失的,信达公司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另一选择是,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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