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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租赁承包埋祸端 知名民企七年遭轮番查封陷瘫痪(7)

2019-04-09 10:09:37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李志超说,沧州市中院开庭前一天,椰风集团才收到前程公司有重大变更的新诉状,遂申请延期审理被拒绝,关键事实和证据亦由法官一人质证处理。

2017年12月8日,沧州市中院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前程公司的诉讼请求。

据介绍,椰风集团提出上诉后,沧州市中院书面通知椰风集团向河北省高院缴纳上诉费,却不告知省高院收取上诉费的账号和缴费金额。无奈之下,椰风集团派人远赴石家庄向河北省高院申请方才获知。河北省高院以一审判决基本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

沧州市中院重审期间,前程公司又变更诉状,放弃了“1280万元货款”的诉求,改为“150万元借款”。

此案诉讼请求为何不断变更?是不是恶意诉讼?《经济参考报》记者联系到前程公司负责人陈红林。陈对记者表示,不存在恶意诉讼。对其他疑问,陈以“马上开会”为由不再回应。

  检察院监督再度立刑案

在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停滞期间,沧州市公安局于2017年5月再次对椰风集团总裁刘扬武以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

立案的事实理由为:2011年5月2日和2011年8月15日,刘扬武在明知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提供虚假担保的方式,与沧州前程公司签订两份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前程公司向刘扬武支付了5500万元借款,后刘扬武将借款多次转移并失去联系。

沧州市公安局再次对椰风集团及其下属多家企业的土地、房产和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查封,而椰风集团认为有些财产与该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并无关系。

刘扬武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第二次刑事立案后,他多次与沧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员电话联络,反映真实情况,表达合法诉求,但办案人员称“听不懂海南话”,后来拒绝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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