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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租赁承包埋祸端 知名民企七年遭轮番查封陷瘫痪(4)

2019-04-09 10:09:37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椰风集团副总经理蔡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在椰风集团强烈要求下,陈红林于2012年12月7日向椰风集团出具负责缴税的保证书。上述结算报告和保证书的真实性已为法庭认定。

“椰风集团提出规范的财务要求,并就如实申报纳税问题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措施,招致陈红林不满。”赵劼说,2013年上半年,陈红林先后15次组织人员,抢夺椰风德州公司账册,封堵大门限制员工和货物出入,损毁厂区道路,并在椰风东阿公司强行撬门入室,抢夺货物、抢走承兑汇票。

2013年1月,前程公司单方面停止椰风德州公司的生产;2013年8月,前程公司又单方面停止椰风东阿公司的生产。

合作就此夭折。前程公司至今未与椰风集团办理上述三家公司的移交手续,迄今上述三家公司的资产依然由前程公司控制。

“民转刑”查无实据撤案

2013年1月,前程公司向沧州市中院同时提起两个民事诉讼。一是租赁合同纠纷,要求提前解除德州、淄博和东阿三地工厂承包合同、退还保证金2000万元,并以“现有库存的价值2000多万元的果汁原浆等原料即将过期变质”为由要求赔偿损失2900万元;二是借款纠纷,要求解除合同,提前归还所有借款。两个案件除将椰风集团列为被告外,还将多家关联企业及个人列为当事人。

沧州市中院立案后,对椰风集团及其旗下多家公司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前程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的同时,还向沧州市公安局控告椰风集团合同诈骗。

记者从权威部门了解到,沧州市公安局接受控告后,实施了一系列立案前的相关调查,但未予立案。

2013年4月2日,前程公司向沧州市中院申请,沧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正在侦查,对民事案件延期审理。

同年4月17日,前程公司再次向沧州市中院申请,对民事案件裁定中止审理,将案件线索移送沧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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