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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租赁承包埋祸端 知名民企七年遭轮番查封陷瘫痪(6)

2019-04-09 10:09:37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刘扬武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自2013年1月陈红林在沧州起诉以来,其在与刘扬武本人和椰风集团其他高管的多次谈判中态度强硬,“张口即索要上亿元”。

经椰风集团多方申诉,2014年6月,沧州市公安局以“没有犯罪事实发生”的调查结论,撤销立案,但是并未及时解除对椰风集团有关资产的查封。

就此案的一些疑问,记者联系到了沧州市公安局当时侦办该案的民警安勇,安勇表示:“这个案子已经不归我管了,请联系宣传部门。”

  诉讼请求不断变更被指恶意

在椰风集团看来,综合全部材料来看,前程公司的这些诉讼主张疑似虚构事实,与该公司此前多次陈述相悖,诉讼要求不断变更,从“赔偿原料损失2900万元”,改为“1280万元预付货款”和“150万元借款”,再到“150万元借款”,疑似属于恶意诉讼。

2014年6月,前程公司再次向沧州市中院提起租赁合同纠纷和借款纠纷两个民事诉讼。沧州市中院立案后,继续对椰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财产予以查封、冻结。

椰风集团对两个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其中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河北省高院于2015年8月19日终审裁定由沧州市中院继续审理。

2015年5月25日,沧州市中院对借款纠纷一案作出一审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椰风集团通过沧州市中院提起上诉。据了解,该上诉案一直未报送河北省高院。2017年11月,前程公司对该案申请撤诉,沧州市中院裁定予以准许。撤诉裁定于2017年11月28日送达,沧州市中院却迟迟不解除相关财产保全措施,椰风集团提出书面异议后,该院直到2018年8月才作出解除查封裁定。

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搁置近两年,沧州市中院于2017年11月才开庭审理。案卷材料显示,自2017年6月至开庭前,前程公司多次变更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不再主张此前的赔偿原料损失2900万元,改为突然提出之前多年从未主张过的“1280万元预付货款”和“150万元借款”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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