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共享出行行业押金难退期望新规有效规范新业态市场乱象

2019-03-26 09:29:56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2018年,共享出行行业押金难退现象一直困扰着广大消费者,这一现象有望得到解决。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新规就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单车等交通新业态资金和押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新规对消费者权利容易受到侵害的部分作出了明确规定:交通运输新业态的运营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押金;分时租赁押金不得超过单车成本的2%;共享单车预存资金不得超过100元;押金应当日退还给用户等。

可以说,这些规定都直接切中了消费者的维权痛点,几项规定互为组合,可有效让这些规定落地实施,约束共享出行企业,保障消费权益。比方说,押金应当日退还以及建立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的规定。

虽然新规规定运营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押金,但在目前国内信用制度体系还未建立完善的现实背景下,苛求所有企业直接跨越到无押金运行模式,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企业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设立押金制度并无不妥。因此,如何规范押金管理,不再出现此前媒体报道的共享出行押金无法退还的现象,才是现阶段的重点。

以行政法规来要求建立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将比期望企业自律的效果更加显著。新规明确,运营企业应在其中国大陆注册地的银行开立全国唯一的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并且,规定还明确要求,“用户押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除退还用户、扣除赔偿款、提取计付利息情形外,不得办理转账。”如此,实现押金当日退还也就成为可能。

此外,新规还对用户的预付资金进行了规定。用户的预付资金行为,多见于网约车这一新业态上,网约车企业往往会通过促销活动,如“充100送50”等,来吸引用户大量充值。这样做的后果,往往是企业出现资金问题时,用户既无法约到车,又没法将自己充值的钱款取回。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