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皇氏集团折翼影视业:降价甩包袱 多元战略前途未卜(3)

2019-03-18 14:34:5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然而也正是这一期间购买的著作版权,后续引发了多起诉讼纠纷。

盛世骄阳一位负责分销市场的前员工向网易清流工作室称,“盛世骄阳存在多起发行纠纷,在版权行业中一些资质提供不全,播出时间延期,发行权益范围上产生纠纷,在当前行业都属普遍情况。但是和盟将威的几个版权合作纠纷,则属于内容和原则上出错。”

该人士所称的“内容上出错”,是指双方所签订的内容不符合正常合同约定。在她看来,协议的签订很草率。她提到的一个和盟将威签署的版权为电视剧《龙门镖局》。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出的2017京0101民初899号的判决书显示,2013年2月双方签订《龙门镖局》许可协议,盟将威将网络信息传播权授予盛世骄阳;随后,针对《龙门镖局贺岁版》,签订《备忘录》、《补充协议1》《补充协议2》。

双方发生最大的分歧在于《龙门镖局贺岁版》的相关协议签订上有漏洞。原则上, 签订许可协议,需要版权售出方出具明确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授权节目的著作权证明,以及独享的授权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权利的证明文件符合合同约定的节目介质等。

从判决书公告的协议内容上看,《补充协议2》并未对上述条款有详细约定。而盟将威方则据此称,盛世骄阳未收到盟将威方面出具的《龙门镖局贺岁版》相关权利证明,是因为那是第一部龙门镖局协议条款,第二部不需要交付上述材料。因此盛世骄阳据此诉求的盟将威方违约赔偿没有依据。

最终导致盛世骄阳败诉,不仅提前支付给盟将威的的预付款570万元打了水漂,而且2400万元的发行合同损失无法得到补偿。

“盛世骄阳有专门的法务,合同的签订都很严格的,而盛世骄阳和盟将威签订的几个版权发行合同上,盛世骄阳在合同中几乎没有什么主动权,双方肯定有一些牵绊,要不然也不会签这样的协议”。前述盛世骄阳前员工向网易清流工作室称。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