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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折翼影视业:降价甩包袱 多元战略前途未卜(2)

2019-03-18 14:34:5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2015年3月,皇氏集团,以现金和股权支付的方式,高达7.8亿元的交易对价,高溢价从徐蕾蕾等股东手上收购了盛世骄阳100%的股权。

该溢价收购的前提条件是双方此前曾签订的一份协议,如果盛世骄阳的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收入不少于2.5亿元,黄氏集团则以溢价2.37倍收购盛世骄阳。

这份协议可能为盛世骄阳后续的发展,埋下了伏笔。为了采购更多的版权内容冲业绩,盛世骄阳原股东徐蕾蕾频繁融资,以手中现有的版权质押给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用以支付更多的版权,资金成本十分高昂。

皇氏集团2015年7月披露的收购法律意见书透露出盛世骄阳当初的融资成本之高。比如,2014年12月,盛世骄阳和第三方财富平台旗下基金北京惠通恒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那里,融资5500万元,不到半年时间,资金成本高达17%。

而同一个月里,另一笔和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保理融资协议中,盛世骄阳将旗下的4098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融资2000万元,同时还将自己持有的77部影视版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采购金额为2.09亿元)作为“反担保”,一旦盛世骄阳未能按照约定返还资金,上述版权将无偿为保理公司所拥有。

除了融资,皇氏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黄嘉棣,也为盛世骄阳冲业绩、完成签署“溢价收购协议”而资金输血:皇氏集团收购前提前支付了一笔免息的5000万元的预付款,黄嘉棣个人以较低的银行基准利率出借1440万元,随后又以个人控股的广西金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借给盛世骄阳3000万元。

上述资金的支持,让盛世骄阳短时间购买大量影视版权,盛世骄阳可以借此分销,获得分销收入和广告收入。2014年,盛世骄阳实现营收3亿元,同比增长61%,净利润同比增加近2倍。盛世骄阳也因此实现了被皇氏集团高溢价收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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