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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权健事件中两大核心法律问题:“伪直销”和“假宣传”(2)

2019-01-03 09:26:0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曾经发布过我国首个医药业反垄断调查报告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士廪认为,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问题跟很多因素有关,也不能简单地将“虚假宣传屡禁不止”的主要责任归于政府主管部门的整治力度不够。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问题,不是监管不好、整治不好的问题,完全是它多到就像雨后春笋,靠人力已经“按不住”了。

据统计,目前中国保健食品产值已超过3000亿元,生产企业有2000多家,从业人员超过600万,发出去的批号有一万多个。但是,如果大部分企业都守法的话,企业数量多并不意味违法案件一定多。实际情况是,不仅“不正规”的企业在违法宣传,正规保健食品企业也有很多存在夸大、虚假宣传现象,比如,2014年媒体曾报道,“国家药监总局严打保健食品违法行为,5个月立案上万起”,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

魏士廪认为,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和消费者心中的“定位”不符是虚假广告宣传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企业只有靠“违法宣传”产品才有人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健食品是介于药品和普通食品之间的,药品是治病的,而普通食品是提供人体必须的营养、能量的,但保健食品是什么呢?我国监管部门曾给保健食品制定过一系列功能目录,这些功能看似能“诠释”保健食品的空间和地位,但仍然是存在疑问的。

保健食品中大致可以分为营养素补充剂和其他功能食品,营养素补充剂就是补充维生素、钙、铁之类,这部分现代医学、营养学研究得很多,补多补少、起什么作用大家好理解,分歧不多。但是,其他功能食品的科学基础差异就很大,比如延缓衰老这类,大部分都是理论推测居多。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要理解准确是非常困难的。比如说改善记忆、改善视力,怎么才能叫“改善”了?是做个检测还是做个量表?老百姓能像治病一样知道自己“改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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