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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与押金之祸

2018-12-25 09:34:1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12月19日,ofo共享单车CEO戴威发布内部信称,希望每一位ofo人都能认同并坚定信念,为欠着的每一分钱负责。只是,如何负责尚不明确。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的信息,12月4日,法院对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运营主体)作出了“限制消费令”,该公司和负责人戴威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在星级宾馆等场合消费,不能买房、买车、旅游等。

而至12月19日下午,排队等待退押金的ofo共享单车用户数已经激增到接近1115万,若按押金99元或199元来估算,ofo的欠款将达到11亿到22亿元。

ofo的现金流出现问题,不能简单归结于公司管理不善,最大的“罪魁”或许是共享单车的商业模式。在现行的按使用次数收费的盈利模式下,平台不可能获得稳定且强大的现金流来支撑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这个问题不仅是ofo当前面临的难题,之前倒下的众多的共享单车平台,以及不得不“卖身”的摩拜,都曾被这个问题困扰。

摩拜半年财报显示,截至2018年6月,摩拜单车收取的交易用户押金高达81亿元。这实际上也是一个不小的风险点。摩拜也意识到了押金的危害,今年7月份在全国开始推行免押金活动。不过,摩拜的押金池仍然很大,假如能趁这次ofo押金危机,将部分押金主动退还给符合条件的用户,则善莫大焉,也能避免重演ofo押金危机,终结共享单车行业的押金之祸。

从本质上来说,押金可以视为用户为保证交易正常进行而提交的质押担保,对于共享单车企业而言,其收取押金的初衷也是为了保证与用户的租赁合同能够顺利进行。也就是说,共享单车企业并不对用户押金拥有所有权,押金不是共享单车企业的财物,企业只是代为保管,并不适用货币“占有即所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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