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个税抵扣 房贷利息“认贷不认房”(2)

2018-12-25 09:24:39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房贷利息扣除

“扣税的关键是首套房贷利率,而不是你有几套房。如果居民个人的住房贷款合同(协议)没有写明的话,可以询问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当然,《暂行办法》限定了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因此,当纳税人第一次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税后,如果置换一套房,下一套房即便是首套房贷利率,也不能享受扣税。

同时,在“谁来扣除”的选择上,对于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按照规定,可以在婚后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100%扣除,也可以夫妻双方对各自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财税专家建议,从家庭整体最大幅度减税来说,夫妻双方谁的收入高就由谁来抵扣,这样减税幅度更大。

对于家有老人的职工居民来说,明年也可以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有市民提出疑问,家里有一位6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可扣2000元,那要是父母都超过了60岁,是不是可以扣4000元?记者了解到,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并不按照被赡养人的人数累加计算,无论是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岁还是两位都年满60岁,每月均只可扣除2000元。

同时,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1月未报送怎么办?

“明年1月份,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就开始,我要是来不及报送信息怎么办?或者像我们这种上发薪的单位,来不及处理怎么办?”记者注意到,也有市民对于报送信息提出了疑问。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