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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帮企业解困
百余吨过期药品被“绿色销毁”
记者19日从武汉市汉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100余吨破损、过期药品被运到湖北省危险废物处置处理中心,集中销毁。据了解,此次销毁的药品共计9000余件,总价值超过1600万元,涉及胶囊、片剂、注射液等多个药品种类。
100余吨过期药品来自汉阳区25家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过期药品长期占用仓库,对企业经营产生影响。”九州通医药集团质量管理部部长普朝纲说,“由于武汉市缺乏有资质的药品销毁场所,过期药品如何处理给企业造成很大困扰。”
汉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三队工作人员涂其武说,如果将过期药品私自燃烧或者随意丢弃,不仅污染环境,一旦被误食,更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通过废物燃烧处理系统将药品进行两次充分燃烧,随后利用尾气处理系统消除有害气体,避免其对大气污染。”湖北省危险废物处置处理中心安全环保部经理祝顺城说,“燃烧过程将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并与环保部门建立24小时全流程动态监测网络。一旦有指标超标,将立即停止作业,全面核查。同时,燃烧残留物还将在填埋场进行专业固化填埋,避免其中的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目前,对临床使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我国实行的是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魏子柠指出,带量采购是国际通行做法,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是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常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