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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有望年底出炉 首套房认房还是认贷将明确(2)

2018-12-18 18:18:09    中国广播网  参与评论()人

在征求意见期间,不少业内人士表达了对加强大病医疗支出的扣除力度、细化住房贷款利息、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操作细则的期待。

上海市财政局巡视员袁白薇认为,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在表述上还可进一步明晰。比如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条款中,首套住房贷款的概念要更加明确,包括首套住房贷款是认房还是认贷,不同城市首套房贷款如何定义等。

第一财经记者多方了解到,在一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试点地区,首套房是指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且适用首套房贷利率。也就是说以银行首套房房贷利率使用与否作为首套房界定的标准。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的确听说过类似的判断标准,这样做主要是出于实际操作简便。但由于目前《办法》还没有最终确定,因此也可能存在变数。

施正文分析,从申报来看,个人应该是首套房申报主体,而税务部门则负责事后核查,而核查的手段包括比对商业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也包括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施正文表示,按理来说,个人为了改善住房条件,置换一套房,尽管在一些地方适用二套房房贷利率,但产权仍从产权来说仍只有一套房,应该也算首套房。因此不能仅通过首套房贷利率来判断是否是首套房,银行和政府部门在首套房贷利率上判定价值取向上有差异。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以银行来审核是否是首套房为准仍有意义,因为这涉及到银行的贷款,银行自然有主动性去审核此类贷款是否符合首套的标准。首套房界定与具体的楼市调控政策也相关,如果首套界定更加宽松,对于购房者的减税或抵税是有积极的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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