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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之争“罗生门”:授权合同有两个版本 谁在篡改?(3)

2018-12-05 08:59:1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商标权之争为何进展缓慢?

2016年8月起,许氏家族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对华彬集团旗下的3家红牛工厂和北京销售公司及其多家分公司提起诉讼。此外,许氏家族还对严彬个人在担任红牛中国董事长期间,利用其他企业对红牛中国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造成伤害为由提起诉讼。

面对许氏家族的起诉,严彬的对抗态度也十分耐人寻味。据裁判文书网的记录,2017年,严彬一方曾以红牛中国的名义对天丝医药提起诉讼,认为尽管相关红牛商标系以天丝名义申请注册,但根据各合资方在1995年和1998年合资合同中的有关约定,红牛饮料使用的相关红牛商标及近似商标是红牛中国资产的一部分,天丝医药有义务立即将第878072、878073、1289559、1264582、5608276、1219609号注册商标及相同或近似的红牛系列商标更名至原告(红牛中国)名下。该案件于2017年9月19日立案。

同时,就许氏家族在对全国多地的“华彬系”红牛公司提起的商标侵权案,严彬方面也相继以确认不侵权为由提起反诉,甚至基于“不当得利”,要求许氏家族返还华彬集团曾为红牛投入的巨额广告费用。红牛中国对商标相关权益从未松口,甚至要求返还费用,此外,公司还不断对于相关诉讼的管辖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并持续上诉。这一系列举动的目的何在?全国律师协会的杨荣宽律师解释道:关于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果主张别人侵权,首先必须证明自己有权属,其次要证明对方是侵权的,第三才有索赔。权属、侵权、索赔构成判定这类案件的三个关键,是一环套一环的。

严彬一方面否定了对方所认定的权属关系,提起了确权诉讼认为红牛商标的权利并不是天丝医药,而是红牛中国的。另一方面,他还提起了一些反诉行为,也就是确认自己不侵权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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