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原标题:
收视率造假调查│“对赌”协议下 ,一部电视剧差价可达10倍
每经记者丁舟洋张春楠每经编辑温梦华
一石激起千层浪。日前,电视剧导演郭靖宇实名举报其执导的电视剧遭遇收视率“黑幕”,他的公开发言又一次掀起了行业对收视率旧疾的激愤。
“操纵收视率的价格按照一集90万元收费,还不保证收视率能排到第一、第二。不买收视率就不给播。80集的戏一共要花7200万元买收视率。”郭靖宇叙述了与一位“搞定收视率的大神”的议价过程。
被收视率造假雾霾笼罩已并非朝夕之事,这场旷日持久的消耗甚至已经成为行业里半公开的秘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收视率造假背后往往伴随着片方与电视台的“收视率对赌”,不同档次的收视率意味着天差地别的收购价。有的对赌协议甚至“不保底”,如果达不到最低收视标准,电视台甚至可以免费播出。而电视台的广告收入亦与收视率强相关,电视台与广告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也会约定:达不到收视率则广告收入按比例下降。就连节目或电视剧投资方和承制方之间,也会对赌收视率。
当收视率成为利益攸关的魔力数字,盘旋在多个发行环节的收视率对赌,为孳生收视率造假灰色产业链提供了温床。
1、如未达到收视率,片款可能全部打水漂
郭靖宇不仅诉了自己的苦,还顺带爆料由陈坤、倪妮主演的大剧《天盛长歌》也是收视率造假的受害者。“因为《天盛长歌》发声明说不买收视率,结果被剪了,直接损失一个多亿。”
《天盛长歌》是否真的经历了这番遭遇?该剧播出的卫视平台有没有与该片进行收视率对赌?目前片方和卫视都没有表态。
▲电视剧导演郭靖宇实名举报其执导的电视剧遭遇收视率“黑幕”(图/微博)
而在投资没那么大的中小成本电视剧或综艺节目中,收视率对赌亦有迹可循。
所谓“收视对赌协议”,原本是电视台在购买电视剧作品与制作公司产生较大价格分歧时,双方讨价还价过程中产生的“妥协方案”。例如电视台预估体系认为某部作品应该50万/集,而制片方则认为合理价格应为80万/集。协商无效,就进行“收视率对赌”,具体条款千差万别,但核心是双方约定收视率,如果达不到某个数字,制片公司的卖片款就要打折扣了。
“收视率对赌的确常见,主流卫视或多或少都有。”多位业内人士透露,几年前“收视率对赌”愈演愈烈,再也不仅仅是双方协商价格的折中办法了,收视率对赌的方案设计也变得更为复杂。
投资人张安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详述了他的“收视对赌”之路。
2015年5月,张安将他公司的一部电视剧首轮播映权卖给北方某卫视。张安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出示了两份合同,一份是《电视剧播映权转让合同》,另一份为《电视剧播映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
按照前一份合同约定的要义,该剧每集播映权的价格为18万元,35集共计630万元整。在签订转让合约的同一天,双方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将原合同中的转让费一条修改为“以该剧在全国卫视34中心城市同时间段收视排名为参照上下浮动调整。”
“补充协议”中具体的调整方式为:若在全国卫视34中心城市排名12,则价格为30万元/集;排名13,价格为27万元/集;排名14,价格为24万元/集;排名15,价格为21万元/集;排名16,价格为18万元/集,这一栏是基准排名;如果低于16名,收视率在17名或之下,价格为仅3万元/集。
收视率排位每变化一个身位,每集收视价格就浮动3万元,共35集,最高可达1050万元。但如果完不成排名16的目标,对应的收购总价就会由第一份合同约定的630万元,骤然下降到105万元。
事实上,10倍的对赌差价还不算最夸张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与收视率相关的近百份法院裁定书,找到一些收视率对赌的合同。
其中,2014年沿海一家卫视与一部电视剧片方签订播映合同,
按照全剧的收视率排名进行“单集奖惩”。达到第6名及以上,每集35万元,此后收视每下降一名,单集费用递减5万元,到第9名不奖不罚,保持基准价15万/集;第10名,10万/集;第11名及以下,电视台免费播出,仅需支付该节目的三费(即“专业蓝光盘、邮寄费和复录费”)约一万五千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
也就是说,这部35集的电视剧最高可收到1225万元播映款,最低则白送给电视台播。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总局就收视率问题展开调查》一文称,“针对收视率问题的舆情和反映,国家广电总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已采取相关措施,并会同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查,一经查实违法违规问题,必将严肃处理”。